中文版
ENGLISH
首 页
基金会简介
走近吴孟超
奖励项目
资助项目
基金会动态
捐赠受理
申请受理
志愿者
联系我们
基金会简介
基金会章程
◆
总 则
◆
业务范围
◆
组织机构负责人
◆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
章程修改
◆
附 则
会标诠释
首 页
>
基金会简介
>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第五十三条
本基金会按照《慈善法》和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第五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慈善法》和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版权所有 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 ©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商务大厦1905室 邮编:200437
工作邮箱登陆
电话:021-55397716 55780552 传真:021-81875050
沪ICP备10022860号-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