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家庭患有重大疾病的儿童患者。
1. 资助对象:资助0-14岁患有肝脏肿瘤、神经系统肿瘤、严重烧伤、亲属间器官移植、外伤性脑损伤、假肢置换、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儿童患者。
2. 资助条件: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医药费、手术费的小儿患者。
3. 资助数额:2000-20000元(视病情及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而定)。
4. 评审与管理程序:由申请人向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提出申请,基金会项目受理部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各项材料有效后交给资助部,资助部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报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再将评审结果报基金会理事会审批,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则由基金会资助部通知并资助受助者,然后由基金会资助部拨款。
|